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问题标题: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问题内容:你好,我们是保税区内的一家进出口企业,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原先的100万变更为300万,其它都有变更,只差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未变更。昨日有去东渡海关,对方却叫我到网站刷新资料,但回来查询了很久都没有看到有刷新的部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是要如何办理变更?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答:您好!应当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递交下列资料:
(1)《报关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进出口收发货企业提供)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生产企业提供);
(4)企业董事会决议或企业内部公告(涉及人员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书》;
(6)填写完整的《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涉及人员变更的填写)和《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7)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材料。 详情可查询本网站的“企业管理之窗”中的办事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