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进口设备补税
问题编号:[105955]
问题标题:进口设备补税
问题内容:您好!2005年8月7日购进英国产空气压缩机一套,总价为USD376400元,当时进关口岸为黄埔老港海关,于2005年8月10日取得《百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由于生产需要,我司需将其进行转让,请问在海关哪个部门办理补税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请您持《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原进口报关单、补税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海关申请办理相关补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