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进口安全阀免税事宜
问题编号:[104536]
问题标题:进口安全阀免税事宜
问题内容:老师: 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煤焦油深加工的外资企业,在投资额内要进口化工管道用安全阀(84814000),请问能否按外商自用设备享受减免税? 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现答复您的问题如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符合投资项目的自用设备,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如贵公司“煤焦油深加工”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经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并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经海关备案后,在投资额内进口该项目用的化工管道安全阀,可免关税,但须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