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出口事宜[119024]

拱北海关:出口事宜[119024]

问题编号:[119024]

问题标题:出口事宜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关员: 上午好! 我咨询下,因为C类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帐实转,企业为避免过多占用资金,计划将部分原备案为进料加工的数量较大、单位价值不高的料件采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将部分单位价值高的料件仍然以向海关备案以进料加工的方式进口,经此两种方式进口的料件生产为成品后,再以进料加工的方式出口,请问企业这样操作有没违背海关相关法律法规?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可向商务部门和主管海关申请变更合同。


上一篇:上海海关:料件进口超量,退运后量回不了手册[118779]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