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南宁海关:关于出口的备案[117813]

南宁海关:关于出口的备案[117813]

问题编号:[117813]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的备案

问题内容:我司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有自主进出口权,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目前,我司需要扩大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出口一些设备。这些设备有部分是我司自造,有部分是我司多方采购后集成制造,还有部分非我司自制产品。如果我司要出口这些设备,在备案方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鉴此,在申报出口时应随附提交相关的授权证明文件,以备海关核实。


上一篇:上海海关:进口货物部分换货[118582]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