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820]
问题标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问题内容:应工商局要求统一变更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现修改原章程第二章第三条为公司经营范围: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零售纺织品、日用百货、工艺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3、农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和种子)。 !!1、要去变更一下证书 还是 维护一下信息。!!2、如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你好。虽然按照你的描述,增加部分为内贸部分;但还是建议你公司在工商变更、贸发局外贸登记表变更后的30日内到注册地海关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具体手续请参阅本网站的“企业管理之窗”内的“办事须知”,中“注册登记变更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