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471]
问题标题:关于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问题内容:您好,由于我司扩大经营范围,现需要办理变更,想请问一下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我司是国内投资企业,烦请海关关员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你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应提交:(一)填写《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详见拱北海关网上下载);(二)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 已变更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工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指复印件,海关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内资企业需提交复印件两份)。 咨询电话:0756-816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