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0690]
问题标题:企业备案注册延续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好: 由于我司的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及时在海关规定的、应该在进出口收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的有效期到期前30日,前来海关办理企业延期手续。我司的证书到期日期是2011年11月6日,2011年10月15 日去办理海关注册延期手册, 被告知不能办理延期而是需要办理重新登记注册。 请问重新注册仍然沿用原来的公司名称和海关十位数 代码, 企业的海关类别是否会从原来的A 类直接降级为海关B 类企业? 盼海关老师答复!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新注册企业类别为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