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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进口商品再出口

问题编号:[104043]

问题标题:进口商品再出口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于2007年底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一批商品,本应用于国内销售,由于市场原因,现有部分商品需要销往国外,且目的国不是原进口国。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出口,如果可以出口的话,应以何种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供哪些单证?如果涉及品牌的话是否会有问题?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具体的贸易方式是根据双方的买卖合同而定,如一般买卖关系的那就是“一般贸易”,至于品牌,应不涉及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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