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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海关总署文件署财发(2008)490号

问题编号:[94813]

问题标题:海关总署文件署财发(2008)490号

问题内容:海关总署文件署财发〔2008〕490号 2009-02-19 海关总署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统一取消货物进出口证书工本费(包含签证费)和所有海关单证收费,请各海关单位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二、各海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三、各海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单证收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取消单证收费后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规范对单 证免费领用、发放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单证浪费现象。
以上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请问石家庄海关是否执行此文件,现在已经3个月了,没有停止收费,不知道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此文件,尤其是取消变相收费. 请将此提问内公开,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石家庄海关

答:石家庄海关已于2009年1月1日取消所有海关单证收费,并将收取行政性收费收据收回,文中所提的情况应该不会存在,若有疑问,请查看收据是否是财政部监制的海关行政性收费收据。另外,所有海关单证已同时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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