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0874]
问题标题: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与企业分类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是海关A类企业;现由于我公司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注册资金没有及时变更,违反了海关规定,如果海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请问,我公司的海关企业A级分类是否会受到降级影响?补充:海关总署令第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AA类、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第三十条 警告以及罚款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不作为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根据这两条规定,是否可认为我公司的海关企业A级分类不会受到影响?请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项,A类管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可以取消A类管理资格。但对于企业情节不严重的企业,将酌情予以放宽。具体请以主管地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审查验核有关情况后作出的处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