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7337]
问题标题:《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
问题内容:公司的地址变更了,其他的都没变,就是经营地址变更了新的。请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也需要变更吗。如果要变的话,需要带哪些材料:相关的资料在哪里可以查询。比如表格。或是具体变更操作流程这些在哪里可以查。
www.bgyedu.com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您好!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海关将按规定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应当递交下列资料: (1)《报关单位变更申请表》;(2)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变更文件复印件(报关企业涉及许可项目变更的提供);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进出口收发货企业提供)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生产企业提供);(5)变更后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6)企业董事会决议或企业内部公告(涉及人员变更的提供)复印件;(7)《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书》;(8)《报关单位刻制报关专用章及备案联系单》(变更企业名称、海关编码的提供);(9)填写完整的《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涉及人员变更的填写)和《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10)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材料。也可登录本网站“企业”栏目中的“企业管理之窗”查询详情。